爱情诗这类作品在《诗经》中共有七十首左右,除《小雅》部分几首之外,绝大多数都集中于《国风》部分,占全部风诗的三分之一以上。
《诗经》婚姻爱情诗的内容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:
第一方面是反映男女之间互相悦慕、爱恋、思念的爱情诗,《诗经》中的爱情诗真实地再现了周代男女之间相恋相爱的世俗生活,其内容丰富而多彩。其中有的写男女之间互相的悦慕,如《郑风·出其东门》、《叔于田》等;有的描写了男女欢会的场景,如《郑风·溱洧》、《邶风·静女》等;有的写男女之间真切深挚的相思,如《王风·采葛》、《郑风·子衿》等;有的写求而不得的惆怅,如《秦风·蒹葭》等,有的写婚姻爱情自由的追求,如《鄘风·柏舟》、《郑风·将仲子》等。
《诗经》婚恋诗的第二方面内容是描写男女结合的婚嫁诗,其中有的描写了结婚的仪式和场景,表达对新婚的祝贺和礼赞,如《卫风·硕人》、《召南·桃夭》等;有的表达了婚嫁中的欢乐、幸福、离别等各种情感,如《唐风·绸缪》、《邶风·燕燕》等。
《诗经》婚姻爱情诗的第三方面内容是描写婚姻不幸的弃妇诗,其中最典型的是《卫风·氓》。
据统计,《诗经》国风中关于婚恋的诗就有近80首,其中绝大部分是表现男欢女悦,自由恋爱的诗篇。如《周南·关雎》、《邶风·静女》、《郑风·溱洧》等。
